校友是学校的宝贵资源。为保持学生毕业后与学校的畅通联系,发挥广大校友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,学校特建立长春理工大学毕业班校友工作联络员制度。
一、职数设置
本科毕业班各年级按班级设校友工作联络员1-2名。
二、基本要求
1、关注支持学校的建设发展,富有奉献精神,热心为校友服务;能积极参与学校、学院或班级的各项活动,并在活动中表现活跃;在校期间曾担任过学生干部的同学优先;
2、思想素质好,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、亲和力和班级影响力;
3、在校期间,遵守纪律,无任何违纪违规现象。
三、推荐办法
由班(年)级推荐,并征得本人同意,学院审核,报学校校友总会办公室;
四、基本职责
1、保持与学校及本班同学的联系,掌握同学动态,协助学校健全、更新校友联络信息,每年底更新一次班级通讯录,并以电子版向校友总会反馈(校友会联系电话:0431-85582399 邮箱:ligongxiaoyou@126.com 联系人:谭老师);
2、积极参加校友总会和当地校友分会的活动,组织开展本班校友活动;
3、收集本班同学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,支持学校建设发展;
4、促进校友与校友、校友与母校的沟通和联络,及时向校友总会提供校友的动态信息,报道校友的优秀事迹;
5、遵守保密规定,严禁恶意泄露校友信息。
五、享有权利
1、通过校友总会和当地校友分会,优先了解学校和校友的最新情况;
2、优先参加校友总会和当地校友分会组织的各种联谊、交流活动;
3、获赠学校的《学报》及校友总会期刊;